第二十四章

    刘小玉也就是昨天晚上被云岚暴打的于振华的妻子,虽然于振华只比元锋大了两岁,但他和刘小玉青梅竹马,因此刘小玉也比云岚大了十岁。

    并且于振华和刘小玉因为青梅竹马的感情结婚很早,所以哪怕于振华才比元锋大两岁,但人家的一对龙凤胎儿女都十岁,上小学三年级了。

    这还是因为这时候的儿童上学比较晚,这要放在后世估计要上四五年级了。

    也因此刘小玉在面对长的瘦瘦小小看起来比她孩子大不了多少的云岚的时候特别的有感触,也多了几分怜惜之心。

    刘小玉因此主动和云岚搭起了话:“我昨天晚上听老元叫你岚岚,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是的嫂子,我姓云,叫云岚,上山下风的岚,嫂子喜欢怎么叫都行。”云岚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知道对方是怕她不自在主动搭话的,所以云岚很热情的说道。

    “那我跟老元一样,叫你岚岚吧!岚岚你这是打算换点什么回来,中午打算自己做饭吗?”刘小玉,好奇的问道。

    “是的,家里什么都没有,先看看能不能换到什么吧,换到什么就做什么,我习惯自己做饭,大锅饭吃不惯。”云岚很认真地回答道。

    听到云岚这么说,刘晓艺眼睛都放光了,因为刘小艺的手艺说的好听是不上不下,实际上还不如食堂的大锅饭好吃。

    一般孩子在家的时候,刘小玉一般吃食堂比较多,也是因为刘小玉厨艺不好,觉得食堂的饭菜还挺好吃的。

    这时候云岚听说吃不惯食堂的饭菜时,就知道云岚的厨艺应该是相当不错,要不然也不至于说出吃不惯食堂的话,因此刘小玉看云岚的眼神别提多亮了。

    “岚岚,你的厨艺肯定很好吧?”刘小玉眼光炙热的看着云岚。